今天是:

加强干部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学习教育 严把卫生干部选拔任用关

来源: 日期:2009年09月04日 浏览次数:

                                     (2009年9月)
    事业发展,核心在党,关键在人。干部队伍建设如何,直接关系到卫生事业的发展。近几年来,市卫生局党委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为依据,重视卫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海岛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学习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舟山市市级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干部任用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干部及时组织专题学习,结合实际,总结回顾近年来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与体会,进一步加深对《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的理解与认识。同时在局务会、机关理论学习会和卫直单位负责人会议上进行学习传达,在简报、网站和各类培训会议上进行宣传。最近又在局机关学习会上,专题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学习讨论。并依据《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和原则,结合系统实际,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和市卫直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干部职数和干部管理工作。
    为提高组织人事干部的自身素质,促进《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实施办法》顺利实施,近年来,我们以局党委党校为基地,依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对局机关和市卫直单位的组织人事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和激励警示教育,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有关组工干部的一系列教育活动,努力倡导公道正派的组织人事干部良好形象,为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实施办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严格贯彻落实,确保公正透明。
    一是执行《条例》,严把原则关。多年来,我们在选拔任用和推荐各级领导干部时,牢牢坚持如下原则:即党管干部原则,在干部推荐、培养、任用、监督等方面,坚持党委议事党委决策党委审定把关;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主要是突出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工作才能;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重点是强调工作业绩和群众认可度;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是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透明操作;还有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
    二是明确条件,严把资格关。重点是要求被推荐任用的干部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热情服务,乐于奉献;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实绩明显;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正确行使职权,坚持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公论好。
    无论是提拔担任机关科级领导职务还是直属单位中层干部,都明确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除个别直属单位连任年龄较大的中层以外);提任副科级领导(或直属系统中层副职)职务的,须具有四年(二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提任正科级领导(或直属单位中层正职职务)的,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并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直属系统中层副职)两年以上;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在局管后备干部中优先选拔。
    三是规范程序,严把公正关。从岗位推出、民主推荐、拟任人选、到考察研究、考察谈话、民主测评、讨论任免、任前公示,都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凡在党委会上正式讨论干部岗位推出和各类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前,都事先进行酝酿,做好准备。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推出干部职位,按规定程序经民主推荐后,由局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拟任人选并预告考察人员、办法和内容。在考察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并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期间,特别重视广泛听取各方面基层群众的意见并组织民主测评。考察人员将考察得到的第一手资料,撰写考察报告,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年度考核结果及时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党委讨论时,先由组织人事干部逐个介绍考察情况,党委班子成员各抒已见,逐个进行分析,提出有关意见建议,表明态度,最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局党委集体表决作出任免决定,然后按规定在卫生网和所在单位公示5—7工作日。在干部任用上,做到多数人不同意的不提名,多数人不赞成的不通过,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避免了个人说了算和临时动议的情况发生。同时按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总之,近几年来,局党委在干部推荐任用工作上,坚持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对下一级报上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
    四是加强监督,严把质量关。为加大《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实施办法》工作的监督力度,我们坚持把《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实施办法》执行情况列入市卫直单位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增加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列入局对市卫直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加强对市卫直单位“一把手”监督和管理,每年在对各单位进行工作目标考核的同时,由单位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向局党委和职代会代表进行年度述职并接受群众评议。同时,坚持局机关中层干部年度述职和考核测评。
    五是加强培养,严把梯队关。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后备干部工作的通知》精神,局党委高度重视后备干部梯队建设,坚持每二年一轮开展局管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工作,从而逐步建立起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2005年和2007年二轮分别民主推荐择优确定32名和45名局管后备干部,其中包括各类优秀年轻人才、优秀的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对局管后备干部每年给予一定方式一定内容的短期培训教育,并经常性交任务压担子,促使其早成才成好才。近年来,随着卫生事业的发展,一批局管优秀后备干部先后走上了领导岗位,部分后备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到目前为止已提任20名(含部分助理),部分到重要岗位,部分被推荐为市管后备干部 。
    三、实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和干部提任试用制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之一。近几年来,我们一直坚持实行每二年(个别特殊情况一年)开展一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对卫直单位和群团组织新提任干部及新聘任干部实行试用制度。如2007年11月,我局推出办公室主任等9个竞聘岗位,从推荐报名者中最后确定27名同志参加局机关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每个岗位一般有三四名竞聘对象。竞聘上岗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竞聘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事先作出明确。直属单位的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由局党委原则通过后,具体由局组织人事处进行指导把关。在程序上:一是公布职位与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二是报名与资格审查;三是集中进行竞争上岗演讲或工作述职、民主测评,有些还要进行必要的业务测试;四是组织考察,研究提出聘任人选方案;最后由局党委或直属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对新提任的干部原则上都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