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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卫生党建工作要点

来源: 日期:2010年01月20日 浏览次数:

2010年我市卫生系统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为抓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为进一步建设民本卫生、和谐卫生和满意卫生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重点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围绕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卫生系统党的建设

(一)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朝着党的建设总目标,着力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积极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抓好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培训;开展读好书活动和调查研究活动;建设网上党员干部学习交流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执行能力和创新能力,建成一批学习型党组织。坚持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重要依据。继续开展卫生“十佳”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积极利用网站、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和弘扬先进,在全社会树立卫生行业新形象,优化卫生发展新环境,宣传推广医改实践的新经验。要积极指导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开展有针对性的各项专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政促会在加强全市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行风建设中的作用,抓好卫生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卫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坚持推进党建工作创新,不断完善领导班子科学和民主决策制度,深化和完善党代表常任制、党员议事制。健全党务公开机制,提高党务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不断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听取党员对各项事务的意见、建议。完善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实行直属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制度、党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试行党代表调研视察和提案办理制度,切实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创造活力。

三)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巩固党的基层基础。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设高素质卫生干部队伍。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加大优秀基层干部的选拔使用和机关干部到基层锻炼的力度。加强卫生党建工作网络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基层党组织和群团建设活动。发挥工、青、妇组织、各民主党派组织和各学会、协会组织及卫生发展议事会的作用,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广泛开展创优争先活动,进一步落实党员示范岗创建、党员关爱和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充实和加强党务工作力量,加强党务干部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落实基层党的活动阵地、时间、经费等保障。

二、围绕推进医改服务大桥时代,全面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探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新机制。根据海岛实际和大桥时代新形势,围绕人才选拔、培养、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新机制。坚持定向培养、定向招录与公开招考、重点引进并举,充实数量、改善结构、提高素质与调动积极性并重,积极引进高学历、高职称卫技人才。同时,采取院校深造、出国研修、论坛交流、课题扶持、考核激励等举措,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在全市卫生系统进一步形成重才、爱才、助才、育才、用才的浓厚氛围。

(二)继续实施渔农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加大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培养培训力度,落实城市医院支援农村、牵手社区,城乡卫技人员双向交流、柔性流动,开展结对帮扶、在岗带教等措施。全市计划继续定向委培大专学历的全科医生40名,定向招录和公开招聘医学类高校毕业生70名。科学核定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制定和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实行绩效工资。努力改善渔农村基层卫技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落实医疗和住房补贴,提高福利待遇。重点抓好学科带头人、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和紧缺学科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三、围绕卫生改革和发展,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和卫生行风建设

(一)继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处室和参与部门间的工作联系。设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检查合一的反腐纠风联合机制,加强政策指导,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二)多举措多形式加强卫生干部队伍法纪教育。规范执业行为,加强警示教育,倡导廉政文化,开展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示范院活动。

(三)加强《医疗纠纷处置暂行办法》执行情况监督。妥然解决纠纷和矛盾,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德医风考核评价的综合运用。

(四)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县(区)全面推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提高卫生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卫生廉政建设。

(五)全面实施以省为单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完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加大对新农合资金使用和基建项目监督,确保上级各项医改惠民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