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等关于评选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09年10月20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直单位:
现将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食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等评选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卫发〔2009〕2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由于时间紧,请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直有关单位先将简要事迹材料和先进推荐审批表(按文件说明在网上下载)一式二份于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转发 评选 先进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