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 日期:2005年01月25日 浏览次数:
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原舟山市卫生防疫站基础上组建的直属于市卫生局的卫生事业单位,是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业务技术的指导中心和全市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与检验检测中心。中心内设2个职能科室,5个业务科室和2个下属机构;核定编制62名。先后获得了“全国疫情报告先进集体”,“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先进集体”等二十余项荣誉称号;97年至今保持着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档案管理工作于2000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01年起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与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建立了省内首个“浙江大学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科研基地”;成立了全省首家“鱼虾蟹贝”医院——舟山市水产养殖病害防治院;2004年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建立水产品安全监测实验室。
目前本中心已开展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健康教育、健康相关产品安全、食品营养安全、环境卫生、职业安全、学校卫生等各项公共卫生监测管理工作,为社会提供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水产养殖等方面卫生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卫生学评价;开展对爆发疫情、中毒、卫生污染、救灾防病、生化恐怖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应急反应处理。同时充分利用现有人才、技术和设备优势,大力引进各类人才,全面加强与国内外有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合作,广泛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
本中心实验室技术力量雄厚,检测人员中高、中级卫技人员占80%,拥有进口的液相-质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等一大批高精检测仪器。实验室于1995年通过计量认证,可承担相关产品的269个理化及微生物检测项目;2002年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认可范围涵盖食品类、食品包装类、化妆品类、环境水质类、卫生医疗用品类、参数类等六大类178项产品/参数。检测结果可获得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成员国的互认。
本中心将贯彻“公正、科学、准确、规范”的质量方针,竭诚为全市人民健康服务,为我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

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
㈠ 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㈡ 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
㈢ 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
㈣ 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㈤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㈥ 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㈦ 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㈧ 完成上级交付的其他各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