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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五”规划与2015年远景目标

来源: 日期:2004年07月20日 浏览次数:

舟山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五”规划与2015年远景目标
                                              
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发挥着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确保舟山卫生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人民健康保障的福利水平与经济水平相适应,人民健康水平提高得到有效保障,特制订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五”规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
一、“九五”计划执行情况
“九五”期间是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最快的阶段,各项工作成效突出。卫生事业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的4.3%,全社会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4.5%,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2.11岁,比“八五”末提高2.11岁。
(一)卫生机构体系健全,硬件建设不断加强
到1999年底,全市有各类卫生机构674家。其中县以上医院15所,乡镇卫生院84家,卫生防疫站6所,县(区)妇保院(所)3所,中等卫生学校1所,其他565所;组建普陀山卫生监督站,市牙防所改建成市口腔医院(筹);有病床3309张,每千人3.36张;有固定资产4.6亿元,其中房屋建筑总面积265.2万平方米,总值2.72亿元。“九五”期间,舟山医院、市妇保院、骨伤医院、中医院、卫校共完成了36540平方米的基建任务;各级医院新添置了一批高精尖现代化设备,其中有直线加速器1台,MRI1台,CT5台,医疗设备总值1.46亿元。
乡镇卫生院建设较快,完成了危旧房改造,实现了“一无三配套”。三年内投入资金1947.7万元,新(改、扩)建68所卫生院、18404平方米,消灭危房14066平方米,仪器配置经费355万元。
(二)人才结构日趋合理,卫生科研频频获奖
至1999年底,全市有卫技人员3991人,每千人4.05人,其中医生2049人,每千人2.08人,护理人员1297人,每千人1.32人;卫技人员的职称结构呈宝塔型,其中高级190人,占4.65%(3人从外地引进);中级1064人,占26.07%,初级2755人,占67.49%。
以重点学科和科研项目为龙头,医疗卫生内涵建设步伐加快。至1999年底,有1项获省政府科技进步奖,6项获省卫生厅医学科技进步奖,14项获市政府科技进步奖,16项获市卫生局科技进步奖,有18项列入省市科技项目,有26个学科列入市重点学科,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40多项(次)。
(三)医疗水平不断提高,疾病防治硕果累累
1999年全市总诊疗384.03万人次;病床总使用率61.79%;县以上医院平均住院日13.99天,乡镇卫生院4.61天;心胸、血液、肝胆、神经外科等学科得到长足发展,有些处于全省领先水平。舟山医院列为同济医科大学教学医院,舟山医院和市妇保院通过三级乙等医院评审,县以上医院6家评为二级乙,7家医院中药房为“放心中药房”;8家乡镇卫生院评为三级卫生院,20家评为二级卫生院,10家达到文明卫生院称号。市卫生防疫站通过卫生部地市级二级站评审。无偿献血工作进展较快,1999年输血2642升,成份输血率76%,无偿献血占临床用量的70.67%。群众就医难已经得到解决。
消灭了丝虫病、脊髓灰质炎和古典型霍乱;基本消灭麻风和疟疾,消除碘缺乏病通过阶段性评估。白喉、破伤风连续18年未发现,钩端旋螺体连续16年未发现。五苗接种率达98%以上。1999年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率495.52/10万(减去性病发病率为298/10万)。
反映社会发展水平的妇幼卫生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孕产妇死亡率1.59/万,婴儿死亡率7.68 ‰(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为2.54/万和11.9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68‰。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卫生部门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均被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一等奖。
(四)卫生改革不断深入,行风建设成绩显著
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实施“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获省表彰。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干部竞聘制度,市中医院、市妇保院先后实行副院长竞聘上岗;舟山医院、市妇保院、市骨伤医院等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普陀山疗养院实行分配制度改革。改革卫生服务模式,全市已建立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市公费办并入市社保局。配合教育体制改革,舟山卫校并入海洋学院。
针对“收费乱、看病贵”等社会热点问题,“九五”期间重点抓行风建设和讲职业道德工作。以“三讲”为契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深入强化医德教育,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活动,逐步推开病人选择医生。出台了专项治理文件,实施“回头看”,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费、促销费等不良现象有效遏制。病人对医疗单位满意度达90%以上。
(五)卫生执法规范运行,城乡卫生焕然一新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涵盖健康的所有产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管理。七大公共卫生监督监测率、合格率均比“八五”有大幅度提高,近年来未发生大的食物中毒。查处一批假冒伪劣药品。有2700余名执业医师资格证得到了认定,600余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登记注册。同时,积极为生产经营者指导服务,出台了为个体私营经济服务的若干规定。
农村卫生重点抓好初保工作,全市4个县(区)提前三年以县为单位达到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标准。80%以上乡镇实施一体化管理。合作医疗有序进行,有40个乡镇204个村开展,覆盖率分别为63.5%和25%,有1207392人参加,占农村人口的16.58%。
城区1998年获得全国卫生先进城市称号,老鼠、蟑螂、蚊子控制在不足为害水平。岱山、嵊泗获得省卫生县城称号。农村饮用自来水人口为60.5%,卫生户厕35.8%。二个乡镇达到市级卫生镇标准。健教知晓率、行为形成率大幅度提高。
二、“九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疾病防治任务还很艰巨
新传染病不断出现,老传染病又死灰复燃。病毒性肝炎发病率居高不下,淋病、梅毒发病率急骤上升,高危人群监测中已发现6例艾滋病抗体阳性。
慢性病患病率逐年升高,目前已达12.1%,恶性肿瘤成为居民死因首位。国家和居民个人对于慢性病的治疗费用支出迅速增加。
(二)医疗卫生服务建设不容乐观
医疗卫生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医德医风和服务态度、方法方式等病人还不尽满意。社区卫生服务内容还较单一。农村卫生服务管理水平较低,服务模式呆板,经济效益低下。健教手段还很落后,卫生科研信息网络还不完善。
(三)卫生改革力度欠强,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
卫生资源总体利用率低,共享性差。区域卫生规划尚未出台。卫生监督执法体制尚未理顺,以法行政、以法行医还缺力度。卫生事业费用增长比例低于财政支出增长比例,没有达到中央规定的要求。
三、趋势预测
(一)政府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卫生行政部门职能必将从“办卫生”转移到“管卫生”,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必将打破。同时,随着小岛迁、大岛建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企业改革深化,流动人口的增加,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必将重新定位,因此,逐步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实施卫生资源合理配置的区域卫生规划势在必行。
(二)随着人们的生存环境、生活、行为变化,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疾病谱随之变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逐渐占主导地位,因此,在巩固传染病防治成果的同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老年病的防治和康复成为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随着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出现了不同层次的卫生需求,对卫生服务要求也日益提高,加之卫生改革的深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社区建设政策的出台,转变卫生服务模式,向城乡居民主动提供以健康为中心、需求为导向、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教、计生指导等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势在必行。
(四)随着人民群众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的缓解,医疗费用过高、服务质量问题成为社会热点,医疗机构运行中一些深层次矛盾更加突出。所以,加大卫生改革力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要,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成为卫生部门追求的目标。
四、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五”期间卫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依据,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三项改革”,优化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和中医中药工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工作,依靠科技和教育进步,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使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要。到2005年基本建成与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具有海岛特色的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人民的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接近省内先进水平。到2015年建成较完善的三大体系,人民健康水平接近卫生现代化标准。
(一)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平均期望寿命2005年达74岁,2015年达75岁;
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继续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法定传染病总发病率2005年控制在500/10万以下,2015年450/10万以下。
慢性病患病率得到有效控制。
(二)卫生资源合理配置。
至2005年,卫技人员4594名,每千人4.65人,其中医生2000名,每千人2.02人,护士1600名,每千人1.62人;病床3280张,每千人3.32张;新增基建6.6万平方米,总投资1.5亿,其中:舟山医院新建住院楼2万平方米,市妇保院后勤用房3600平方米,市中医院新建门诊部5000平方米,市二院拆扩建病房大楼6000平方米,市防疫站1500平方米,市血站和市卫生信息中心800平方米,普陀人民医院新建东港分院11000平方米,岱山医院门诊楼新建6778平方米;医疗设备新增0.8亿;卫生事业占地方财政为5%左右,2015年达8%;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
(三)医疗卫生服务显著改善
形成若干综合性疾病和专科疾病医疗中心,组建两个网络。重点建设设备和运行一流的市急救中心和全市现代化急救医疗体系,确定一家市眼病防治中心。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城市建成综合性医院(疾控保健中心)—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三级医疗防保网;农村建成县级医院(疾控保健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三级医疗防保网。
继续实施科技兴医战略和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争取重点学科2项、薄弱学科1项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力争做到舟山病人看病不出市。
继续抓好医院上等级工作,综合性医院1家、专科医院1家争上二级甲。
中医重点抓好医院等级和专病专科建设。综合性中医医院2家、中医专科医院1家争上二级甲,重点中医建设县和2家重点中医院通过省验收。
继续提高服务质量,缩减平均住院天数,增加病床总使用率,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完善无偿献血工作,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比例和成份输血率比“九五”逐年提高。
(四)公共卫生服务不断完善
1、完成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组建市、县(区)两级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新明确职责范围。
2、公共卫生监督覆盖率、合格率比“九五”期间有所提高。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把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上来。“十五”期间要组建市心脑血管病防治研究所、市肿瘤防治研究所。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探索和实施加强心防、肿瘤防治、糖尿病防治、院感、牙防、精防等工作;2005年高血压防治知识普及率社区达50%,管理率达50%,到2015年管理率达70%;抗癌教育普及率城市达70%,农村达50%,重点抓好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艾滋病、O157-H7等新发传染病的监测与研究。结核病项目管理质量有较大提高,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比“九五”略有上升。巩固消灭丝虫病、脊灰、麻风、疟疾等传染病成果。
4、妇幼卫生以保健为中心,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目标。孕产妇系管率和0-3岁儿童系管率2005达90%以上,2015年达95%以上。全面实施婚前医学检查。市妇幼保健院,2015年前达到省内地市级一流妇幼保健院水平。
5、持之以恒抓好农村卫生工作。深化农村初保内涵,巩固和发展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成果,逐步引导农民自觉参加合作医疗,有计划地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6、巩固全国卫生先进城市成果,坚持长效管理,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
搞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2005年农村自来水饮用人口达到65%,2015年达70%以上;卫生户厕普及率2005年达40%,2015年达50%以上。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城镇工作,2005年省级卫生镇10家,50%以上城镇达到市级卫生镇标准。
7、健全城乡三级健康教育网络,普及卫生科普教育。2005年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75%和65%,2015年达90%和85%;健康行为形成率2005年分别为70%和60%,2015年分别达85%和75%以上。
五、主要措施
(一)政府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
政府对发展卫生事业负有重要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对卫生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加强对卫生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执行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的政策,把卫生工作纳入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工作议事日程。认真制订和贯彻区域卫生规划,组织协调计划、财政、人事、物价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卫生改革与发展。确保卫生事业政府主渠道投入,进一步落实国家确定的一系列卫生经济政策,适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基本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卫生行政部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
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观念,转变职能,从“办卫生”转到“管卫生”,积极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履行政府对社会现有卫生资源的存量和增量进一步优化和配置的职能。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并逐步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
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综合执法,理顺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统一执法,认真管好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卫生服务产品的许可、准入,对其质量和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严格按照标准,对医疗机构实行营利和非营利分类 管理;制订相关宏观政策和法律支持体系,使卫生监督和卫生发展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对医疗机构各项改革进行宏观控制和指导;加强面向群众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和发布卫生服务信息;监管卫生服务机构的国有资产。
突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和中医中药工作,大力发展卫生科技和教育。继续抓好农村初保、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合作医疗、卫生城镇等工作,建设和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指导乡镇卫生院建设和各项改革。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大力加强预防保健工作。坚持中西医并举的方针,贯彻实施《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在人、财、物上予以倾斜。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教育是一切之本,继续抓好重点学科工作,培养学科带头人,抓好各类教育工作。
(三)深化卫生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1、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按照卫生部等4部等委下发的《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各类医疗机构的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改革,先易后难,对城镇所有医疗机构逐步实施分类管理。
2、实施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制度。继续实行医院医疗收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医疗收入与药品收入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实施医院药品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探索具体管理办法。
3、积极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医用仪器设备集中采购。出台配套文件,规范招标采购管理体制,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断药商、药贩及医用仪器供货商与医务人员不正当经济联系。
4、引入竞争机制 ,促进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
——推行病人选择医生、病人选择医院,强化医生、医院之间的竞争。
——建立人才流动机制,放宽人才流动限制政策,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推行以聘任制为核心的新的用人制度,使能者上,庸者下,优化人才结构。
——完善分配制度,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提倡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医疗卫生服务,方便群众,满足群众的卫生需求。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后勤社会化。
5、大力开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卫生服务模式,向城乡居民提供“六位一体”的新型的社区卫生服务。合理布置社区卫生网点,规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建立全科医生培养、使用、职称评定制度。
6、实施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体制改革,建立新型的卫生监督执法体制和疾病控制体系。
撤销卫生防疫站,成立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配合推进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严格执行药品调价降价工作;调整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使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配合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保证基本医疗服务,降低医药费用。
(四)加强卫生队伍建设。
卫生事业的发展,归根到底是培养高素质的卫技队伍。继续实施科教兴医战略,在培养好学科带头人的同时,抓好基础教育、继续教育,强化岗位培训、自学、函授,提高卫生人才档次,实施全科医学教育。要继续深化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搞活用人机制。改革职称评定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卫技人员工作积极性,按照实际才能实行聘任制,可以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强化人才流动机制,广招人才。加强与科研院校联系,借脑开发,为我所用。鼓励到农村、艰苦地方工作,在工资、职称、待遇上予以优惠。强化法制教育,提高卫生队伍法律意识,依法行医,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加强行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弘扬卫生系统优良传统,积极宣传卫生工作先进人物,惩治腐败,做到一手抓好物质文明,一手抓好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