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
作者: 日期:2007年01月16日 浏览次数:
“十一五”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时期。“十一五”及今后更长一段时间,是我市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海洋经济强市、海洋文化名城和海上花园城市的重要时期。我市卫生改革与发展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要求,立足“卫生强市”建设,努力构建具有海岛特色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为城乡居民健康提供良好服务,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一、“十五”卫生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各项卫生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一)主要健康指标领先全省。
“十五”末,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78.26岁,比全省人均期望寿命高2.26岁。孕产妇死亡率为0/10万,新生儿死亡率4.82‰,婴儿死亡率6.7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95‰,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
(二)卫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全市累计筹资近3亿元,加大卫生基础建设力度。其中舟山医院外科大楼、市骨伤医院门诊住院大楼、市精神病医院住院大楼等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和舟山医院临城新区门急诊楼正在建设中。一大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用房进行了改建。
(三)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十五”期间,基本实现了在医疗条件和医疗技术上病人治病不出岛的目标。医疗卫生预防保健网络不断加强。“十五”末,全市开放床位3501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疗床位3.62张;有执业(助理)医师2093人,每千人口2.16人;注册护士1531人, 每千人口1.58人。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有效展开。“十五”末,全市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90个。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77.4万人,建立健康档案17.1万份,电脑管理达到90%以上。初步建立起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医疗服务新格局。
组建系列惠民医院和成立舟山群岛渔农民流动医院(红十字会巡回医疗队)。市及各县(区)惠民医院共为困难群众减免费用65.48万元,舟山群岛渔农民流动医院(红十字会巡回医疗队) 先后组织13批医疗队到22个小岛巡回,为群众免费医疗服务万余人次。
(四)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进展顺利。
“十五”末,全市实际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43.58万人,参加率为78.17%,覆盖率100%。人均筹资水平50.5元,累计筹集资金2245.77万元。政府为1.03万特困户和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众全额承担了合作医疗资金,为1.21万人次的渔农民补助住院、门诊等费用1372.51万元。
(五)公共卫生水平明显提高。
完成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分设,进一步理顺了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全市没有发生“非典”、人间禽流感,伤寒、副伤寒、霍乱以及其它与计划免疫相关疾病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全面实施免费婚检。城乡爱国卫生工作有序开展。2004年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已有4个省卫生镇和8个市卫生镇。农村自来水受益率达到62.68%,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60.03%。妇幼卫生、无偿献血等工作再上台阶。
(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十五”期间,市中医院与骨伤医院合并组建成市中医骨伤联合医院,嵊泗县和岱山县人民医院先后与外地医院合作(托管)办医。认真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和“顺加作价、差别差率”的作价办法,使药品价格大幅下降。五年共有4779种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全市医疗机构总计让利于群众约5446万元。
(七)科教兴卫成效明显。
“十五”期间,全市33个重点学科成为各医院的优势学科;获省科技进步奖和医药科技创新奖10项,市科技进步奖27项。医学人才培养与教育力度加大,开展了高学历(研究生班)教育培训。中医中药创新成果明显,作用与地位不断提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中心实验室通过国家实验室认证委员会评审,得到56个国家和地区的认可。
二、“十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今后一个时期海岛卫生事业的加快发展构筑了坚实的平台。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面临着不少困难。
一是卫生投入不能满足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卫生经费与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社会发展需求。卫生经费支出结构不合理,渔农村居民占全市人口总数的65%,而农村卫生经费却只占全部卫生经费的20%左右。公立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现象依然存在,发展条件急待改善。
二是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滞后。公共卫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尚未牢固确立,公共卫生建设还不适应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需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的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和手段不够健全,一些传染病和职业危害的控制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三是渔农村卫生工作较为薄弱。城乡卫生资源分布不合理,发展不平衡,以渔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尚未全面贯彻落实。占人口多数的渔农村只占有少数的卫生资源,渔农村卫技人员数量不足、学历不高、经费缺乏、进修培训机会少,导致总体业务素质不高。乡镇卫生院中的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在大专以上的只占10.7%,职称为副高的只占1.2%。渔农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和受益率不高,少数渔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依然存在。渔农村环境卫生质量不高,公共卫生水平较低。
四是卫生改革和创新力度还不够大。医疗资源还未得到有效整合,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医疗卫生事业有序竞争、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尚未形成;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不活,服务效能有待提高。人力资源尚未得到合理利用,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困难,医疗纠纷处置机制还不完善,医学科研水平还有待提高。
五是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医疗保障体制还不健全,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医药费用居高不下,行业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紧密结合。紧紧围绕建设“卫生强市”的战略目标,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加强渔农村卫生工作为重点,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快卫生现代化进程。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充满活力的现代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构建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健康保障网,为我市全面打造海洋经济强市、海上花园城市、海洋文化名城和建设“和谐舟山”发挥更大作用。
(二)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康需求的现代卫生服务体系,人均卫生资源、卫生设施标准、技术发展程度、队伍结构层次、经费保障程度、国民健康指标等在全省处于中等水平;基本普及城乡居民大病统筹医疗保障制度;全市渔农村公共卫生项目以县为单位达到中等水平;构建起以全科医生为中心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2.具体目标。
(1)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9岁;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2/10万和15‰以下;危害人群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2)卫生公平与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人数20万人;全市所有地区都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力争达到90%;渔农村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渔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85%和75%。
(3)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全市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注册护士数和每千人床位数分别达到2.5、1.8和3.8;每千城乡居民拥有0.75名以上的社区医生,居民20分钟可达医疗卫生机构比例达到90%。
(4)居民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城乡居民形成良好的健康习惯,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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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主要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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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05年 |
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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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素质 |
1 |
人均期望寿命 |
岁 |
78.26 |
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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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0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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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8.95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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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公平与保障 |
4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人数 |
万人 |
18.48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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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
% |
78.17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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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渔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普及率 |
% |
62.68 |
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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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渔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60.03 |
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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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资源配置 |
8 |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2.16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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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每千人注册护士数 |
人 |
1.58 |
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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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每千人床位数 |
张 |
3.62 |
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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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每千城乡居民拥有社区医生数 |
人 |
0.70 |
0.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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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居民20分钟内可达医疗机构比例 |
% |
85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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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健康 |
13 |
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
% |
6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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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 |
% |
80 |
85 | |
“十一五”期间,我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任务是以“卫生强市”为统领,以“六大工程”为抓手,加快发展海岛卫生事业。
1.全面实施渔农民健康工程。
坚持以渔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立健全渔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渔农民健康体检制度,加快推进城乡公共卫生一体化,提高渔农民抗疾病风险能力,普遍提高渔农民健康水平。
(1)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通过政府购买和补贴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加强直接面向渔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使渔农民享有更好的卫生服务和卫生安全保障。到2007年,以县为单位的渔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标率达到80%,2010年达到90%以上。
一是建立健全渔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服务网络。到2007年,建立以县(区)为主,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分级负责的渔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覆盖所有渔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网络。二是实施渔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和专业服务相结合,实施渔农村公共卫生工作项目管理,为渔农民提供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工作指标达到全省领先。三是继续加强渔农村集镇示范中心卫生院建设。重点提高基层产科、急救等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增强渔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的区域辐射能力。大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渔农村医药监管,村卫生室药品使用规范化率力争达到100%。
(2)积极推进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推进与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渔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列入构建新型渔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通过提高筹资水平、提升受益水平、加强基金管理和方便群众等措施,逐步提高渔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一是提高筹资水平。建立定期递增的筹资机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政府出资总数应高于个人出资额。到2007年,人均筹资额度达到80元以上,2010年力争达到上年度农民年人均收入的1.5—2%。“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每年安排资金用于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巩固和提高。二是按照以解决渔农民大病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为主、兼顾受益面的原则,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三是加强基金管理和医疗费用的监管,合理拉开乡镇、县及县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做到统筹兼顾,保持基金收支平衡,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方便群众结报医疗费用。各县(区)经办机构与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实现群众在市内就医时实时报销。完善渔农民医疗救助制度,对因患大病经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医疗费用仍难以承担,并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按医疗救助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
(3)巩固完善渔农民健康体检制度。以县(区)为单位,每两年为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渔农村居民提供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服务,建立动态、连续、综合的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完善县(区)政府领导、乡镇政府宣传发动、新社区(村)组织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技术服务、其他部门配合的渔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机制。
(4)大力开展居民健康促进工作。切实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巩固深化城市创卫成果,2009年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继续抓好卫生村、卫生镇创建活动,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千万农民饮水工程”相结合,加大渔农村改水、改厕力度,提高渔农村自来水及卫生厕所普及率,改善渔农村居民的劳动和生活环境,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地方病,保障渔农民健康。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动员、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运行机制。大力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实行定期发布疾病预测公告、市民健康年度报告制度,倡导健康文明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到2010年,新建国家卫生县城1个、国家卫生镇2个、省卫生镇4个、市卫生镇8个、省卫生村10个、市卫生村(或社区)25个;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
(5)完善惠民医院制度和海岛流动医院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惠民制度,简化惠民就医手续;扩大惠民范围,增加优惠对象;扩大减免项目,简化计算方法;增设惠民医疗站点,方便惠民对象就医;体现惠民公益性,使惠民医院制度更多地惠及贫困群众。进一步完善海岛流动医院工作机制,把流动医院建设纳入“渔农民健康工程”,与渔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等相结合,建立并规范使用渔农民健康档案。探索建立市、县(区)、乡镇一体联动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海岛渔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2.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健康促进工程。
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建成服务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善、与经济社区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具有海岛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到2010年,90%以上的居民出行20分钟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平均每千居民拥有0.75名以上的社区责任医生,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主要慢性病管理率分别达到80%。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
(1)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根据医疗服务需求的变化和服务的可及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积极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落实设施设备配置,加快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覆盖城乡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在城市,政府在每个街道重点办好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服务人口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渔农村,政府集中力量在每个建制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偏远小岛原有乡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对人口少的小岛,实行驻岛责任医生制度,以保证当地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引导社会资金共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的需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为主,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落实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职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服务对象的计划免疫、妇女儿童保健、健康档案管理、医疗保健、健康咨询、重点疾病防治、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残疾人和精神病人的康复,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等基本卫生服务。
(3)加强社区责任医生队伍建设。按照每1000-2000人口配备一名社区责任医生的标准,建立社区责任医生队伍,实施主动服务,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实现每个社区都有责任医生,每个居民都能享受社区卫生服务。逐步提高待遇,稳定基层卫生队伍,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经费支持渔农村卫生院建设,改善渔农村卫技人员的工作条件。
(4)发挥上级医疗保健单位的纵向支持作用。增进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纵向业务指导与合作,建立上级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切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整体功能。加大城乡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渔农村服务制度。通过各种有效的合作形式,增强卫生服务公平性,减小居民健康水平的区域间差异,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健康进家庭”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
(5)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政策。各县(区)政府要全面承担社区卫生工作责任,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专项经费,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及设备更新、房屋租用、改造等提供经费补助。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在规划时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每年安排经费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给予一定补助。完善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探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
3.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医疗救治以及公共卫生信息预警、监测和报告“五大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公共卫生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发现、报告率和现场处置率达100%,原因查明率85%以上,渔农村卫生监督执法率达99%以上。
(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按照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要求,建立市、县(区)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机制和工作网络。建立公共卫生应急专家委员会,为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技术咨询。制订和完善各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现场快速处置能力。加强以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等人员为主的应急反应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反应演练、培训。建立和完善应急储备制度,不断提高药品器械的应急供应保障水平。
(2)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职责明确、协同配合的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治机制,加大对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和学生常见病的防制力度,确保不出现因控制措施不力而导致的疾病传播和流行。到2010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性病发病人数年增长幅度得到遏制;全市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措施覆盖面100%,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社会化综合防治工作和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得到加强,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人群覆盖面达到80%以上。同时,积极开展老年病防治,实行疾病早期干预,增加老年人群健康生活时间。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内涵建设,力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国家一等中心建设标准。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疾病预防控制主要能力建设指标和业务工作指标达到全省前5名。
以健全妇幼保健工作网络,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强和规范产科建设,做好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遗传咨询、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听力筛查工作。产前筛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分别达到80%和90%。基本建立以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模式,使流动人口孕产妇、儿童享有与户籍地人口同等的保健服务。继续做好“母婴健康工程”。加强宣传教育,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婚前医学检查现状。加强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的管理。
(3)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按照整合资源、扩大覆盖,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队伍优化、精干高效,集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饮用水卫生、采供血和医疗机构等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于一体的,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依法加强对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和场所的监督、监测,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推行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加强对餐饮业、渔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强化渔农村集体聚餐卫生管理,预防控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对重点职业危害的预防和控制。加大对非法行医和违法医疗广告的打击力度,净化医疗市场。继续抓好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大血液安全管理,继续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加强卫生执法行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卫生执法稽查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监督和生产经营单位自律的卫生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到2010年,所有的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完成建设任务,机构装备要达到卫生部推荐标准。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配备能满足海岛实际工作需要。加强基层渔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和省、市有关要求,在渔农村设立县(区)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进一步完善渔农村公共卫生监督网络和工作制度。
(4)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体系。按照统一指挥、优化配置,平战结合、合理转运的要求,在全市建立和完善以综合性医院、急救中心、传染病院(院区)、采供血机构和专业救治机构为骨干的医疗救治网络。
完善市传染病院建设,达到具备收治各种烈性传染病的能力。各县(区)依托一所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在医院内设置单独或相对单独的感染性疾病科和病区,其他不设感染性疾病科的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立符合要求的感染性疾病门诊,达到具备收治一般传染病和对可疑烈性传染病的隔离观察能力。加强和规范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建设。
2007年,完成市急救指挥中心机构基本建设。岱山和嵊泗县也要建设独立建制的急救分中心,构建市、县统一指挥的急救指挥网络,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人员配置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建立与海上搜救和110的对接机制。同时要加强红十字会现场救护培训,提高院前应急救护能力。加快核事故、生物恐怖、职业危害等专业定点医疗机构建设。
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市中心血站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血液中心(站)建设和装备标准,争取达到国内同类机构先进水平。加强县(区)储血点建设。以自愿无偿献血为主、全市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100%。加强血液质量管理,确保用血安全。提高成份输血和科学用血的水平。
加强市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市精神病院达到二甲以上等级医院要求,精神卫生机构总床位数达到210张。
(5)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预警、监测和报告网络体系。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整合和利用现有卫生信息网络和社会信息网络,建立联接省,覆盖市、县(区)、乡镇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和健康危害因素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数据采集、网络实时报告、预警监测、指挥调度的统一管理,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4.鼓励创新,全力推进科教兴卫工程。
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医学学历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生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等途径,以学科建设、科技项目带动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以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加快基层适用人才培养,使我市卫生科技实力和人才队伍与建设卫生强市、实现卫生现代化相适应。
(1)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抓好卫生人才培养与人才稳定工作。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高标准培养人才,高层次引进人才,高效能使用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培养出一批名医。继续加强医学教育工作;加强与浙江大学医学院、温州医学院、浙江海洋学院等高等医学院校的联合办学;继续加强卫技人员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全科医学教育等,积极争取浙江海洋学院开设全科医生本、专科的学历教育;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专业人才到国外境外学习交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培养人才。开展城市中高级医务人员支持渔农村活动,开展渔农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山海协作工程和“城市万名医师支援渔农村工程”,不断优化卫生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争取培养和引进45名硕士研究生以上的高学历人才。到2010年,执业医师2700人左右,注册护士1900人左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率达到100%,中高级卫技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100%,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率城市达到100%,农村达到90%,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城市达到100%,农村达到90%。
(2)坚持科技创新,着力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加大科研投入,创新卫生科技,引进新技术,培育新项目,开展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具有特色的高质量服务项目,促进整体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到2010年,争取建设国家和省级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各2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和专科35个以上。重点抓好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实施医药卫生重点科技项目计划,结合舟山疾病谱,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危害人群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的关键问题。由我市主持的市厅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数达40项以上。进一步加强与外地医疗单位的卫生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对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的诊断治疗水平。
(3)坚持信息化带动现代化,着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以“数字卫生”为目标,重点推进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社区卫生、医疗服务、远程医疗咨询、远程医疗教育等领域内的信息化建设,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化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卫生电子政务建设,开发利用卫生信息资源,构建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办好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卫生信息,提供医疗咨询等服务。加快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至2010年三级医院基本实现医院数字化,二级医院HIS应用达到中级水平,中心卫生院HIS应用达到初级水平。力争在2010年建成全市病案管理信息化系统。
5.突出重点,大力建设强院工程。
按照科学配置、优化存量、发展内涵的原则,以区域卫生规划为依据,在控制城市医院规模总量的前提下,通过资源整合,做强做精代表区域医疗水平的现代化医院,完善以三级甲等医院为龙头,三级乙等、二级甲等医院为骨干、专科医院门类齐全的现代化医疗服务体系。
(1)加强医院现代化建设。通过资源整合,组建舟山医疗集团(或中心医院),在新城建设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全面提高医疗卫生、科研教学的整体水平,成为全市龙头医院。同时建设好包括中医、骨伤、妇儿、传染病、精神在内的专科医院。
(2)拓宽医疗服务领域。结合舟山特点,努力拓宽健康体检、老年保健、旅游健身等医疗卫生服务领域。
(3)合理确定医疗机构规模。医疗机构的设置应根据区域范围、人口密度、人群健康状况和资源使用效率等因素,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合理确定规模,优化布局结构。到2010年,全市医院床位数接近4000张。适度发展民营专科医院。
(4)强化医院内涵建设与管理。以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内涵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控制医疗成本,杜绝不合理收费,努力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依法加强监管,建立信息公示制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使群众充分享有医疗卫生服务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6.因地制宜,认真开展中医药攀登工程。
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实施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战略,加快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不断增强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
(1)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开展中医药重点学科、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好2-3所中医药特色显著、服务质量好、管理水平高的现代化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师比例达到6%。建设好3-5个国家级和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3个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提高中医药资源利用率和服务参与率,中医药服务可及率达到90%。
(2)加强以新一代名中医、学科带头人、专科青年技术骨干和中西医结合人才为重点的中医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完善新型中医学术师承制度,保护我市祖传中医特色,加强名老中医的学术继承工作。评选一批市、县(区)级名老中医。
(3)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促进理论创新,加快构建中西医结合学科体系。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医疗卫生事业是造福人民的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也关系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步伐,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要把加强医疗卫生工作作为关心群众、建设和谐社会的大事,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将卫生事业列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卫生强市、卫生强县和卫生强镇的建设指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把卫生强市、卫生强县和卫生强镇建设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卫生强市的目标、政策、措施和行动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保障体系。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各项卫生财政投入的政策,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年提高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其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到2010年,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比例达到5%以上。新增卫生投入主要用于渔农村卫生事业、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公共卫生服务,重点支持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技术应用和渔农民健康保障。各项卫生专项资金,不得冲抵对卫生事业的其他投入。对偏远乡镇卫生院的经费给予更大支持。结合舟山实际,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的结构性调整,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三)建立多层次健康保障体系。
巩固和完善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跟踪经济发展和渔农民收入水平的动态投入增长机制,创新筹资模式。完善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办法,逐步扩大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范围,逐步降低合作医疗基金的起付线,稳步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合理控制合作医疗基金的结余水平,扩大渔农民的即期受益,不断增强渔农民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的吸引力。
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逐步把全体城镇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在巩固和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探索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加强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努力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步推进,救助水平与筹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四)进一步完善卫生体制机制改革。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换机制、加强监管的原则,加快建立完善我市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积极推行多元化投入和办院机制,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合理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进一步整合资源、调整布局、优化配置,大力提高基层公共卫生资源比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继续加强内部运行机制改革,逐步推行以聘用制为主要特征的用工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加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人机制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按需聘任、竞聘上岗、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用人机制和“费随事走”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五)继续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和行业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大力开展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等工作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通过“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系统全体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强化卫生系统依法治理的自觉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行业管理的职责,认真履行准入、监督、服务和管理职能,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六)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发展卫生事业的职责。
卫生强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建设卫生强市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规划指导、组织推动和具体指导。要按照本《纲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抓紧制定卫生强市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要依据本《纲要》,加快制订卫生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准入、信息发布等手段,切实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积极履行社会管理、提供服务职能,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平性。
各级宣传、发改、公安、经贸、教育、科技、民政、司法、财政、劳动保障、城建、交通、水利、农林、海洋与渔业、文化、人口计生、旅游、国土资源、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等部门和残联、红十字会要将发展卫生事业、保障人民健康和安全作为重要职责,协同推进卫生强市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