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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2007-2011)

来源: 日期:2008年04月15日 浏览次数:

舟山市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

2007-2011

 

 

 

卫生信息化是实现卫生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卫生行业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要途径。省委、省政府在卫生强省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中,要求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卫生部制定的《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中指出,要把卫生信息化建设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进一步推进卫生信息化向更深、更广、更高的方向发展。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从起步至今,经过十多年的不断摸索与努力,信息化建设有了一定基础。为更好、更快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促进卫生信息化与医疗卫生事业的和谐发展,以《浙江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 

“十五”期间,我市卫生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截止2006年,全市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化建设累计投资约2500万元,年均500万元,均占卫生事业总收入的0.89%。全市卫生系统拥有计算机1093台、各类服务器等设备197台。人均拥有计算机0.20台,高于全省0.04台。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局域网建有率达92%。人员配备与机构设置方面,全市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设置信息化专职机构3个,占机构比率7.4%。从事卫生信息化36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0.78%,其中计算机专业人员21人,专职人员18人,大专以上学历占87%

(一)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电子政务全面启动。

2001年起开通市委、市政府党政网,实现请示、报告、信息网上传递,并通过专用软件实现与省卫生厅电子公文的传输,逐步进入网络化办公阶段。2004年开通了舟山市卫生信息网,初步建立外网平台,实现了政务信息公开化。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有9家单位建立门户网站。各业务系统应用日渐成熟,目前使用的软件系统有财务核算、卫生统计、病案汇总、社区卫生管理、医疗事故争议、医疗机构管理、医师注册、医师网上查询验证、护士注册等软件。市及四县(区)卫生局均开通了局域网,网络化初具规模。

(二)公共卫生信息化应用进入实用阶段。

全市于20041月起实现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已形成了市、县(区)、乡(镇)三级网络体系,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行政建制乡镇卫生院网上疫情直报率均达到100%,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1%43%。同时还有实验室管理系统、计划免疫管理、档案管理、死亡医学登记等应用软件投入使用。

(三)社区卫生服务电子化管理初见成效。

根据省卫生厅要求,2002年启用统一的社区卫生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主要用于社区个人健康档案、家庭健康档案、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管理。目前社区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基本覆盖全市所有的社区。截止2006年,全市共建居民健康档案40余万份。    

(四)医院管理与远程医疗教育信息化见效良好。

医院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使用率达96.3%,部分系统如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实验室信息系统(LIS)、放射科信息系统(RIS)、病区护士工作站等应用日渐成熟。部分医院还实现了医生工作站、临床决策支持系统、PACS系统的初步应用。2002年初,位于舟山医院的卫星远程继续教育终端开通,实现了不踏入校门享受高等教育的目标。

(五)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实现结报与管理信息化。

全市各渔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均建立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和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库,并发放合作医疗就诊结报IC卡。全市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与各渔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实现网上在线审核结算。

(六)存在问题与困难。

信息化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服务方式,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数字卫生”和我市卫生信息化体系建设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滞后,难以摆脱传统模式。一些单位对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信息化建设存在不平衡性和滞后问题。

二是组织机构不全,不能有效管理。专业人才短缺、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阻碍了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三是规范标准严重滞后,信息化建设效率较低,影响了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卫生强市”总体目标,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转变卫生管理理念,优化卫生业务流程,加速推进卫生电子政务建设。开发利用卫生信息资源,架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综合应用平台,完善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建设,高标准、高起点地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向更深、更广、更高的方向发展。

(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安排,从全方位考虑、长远观点出发,理顺关系、合理布局,防止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协调配合,分阶段组织实施,边建设、边完善,边发展、边提高。

(二)立足应用、务求实效。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要善于捕捉和挖掘医疗卫生工作中的卫生信息化建设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应用工作。要坚持先易后难、效益先导、务求实效,通过信息系统成果的不断推广应用,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深入发展。

(三)规范标准、强化管理。加强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规范卫生信息化建设行为,制定应用系统业务流程、基本功能、数据格式和编码信息标准,坚持“统一规范、统一代码、统一接口”,在强化行业管理的基础上,坚持“统一软件”;卫生系统内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要建立和完善立项审批、验收制度。

(四)资源共享、安全可靠。以现有网络、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为基础,打破行业、部门、单位之间的界限,加强网络资源、数据资源整合,实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在保证网络、信息系统先进性的同时,坚持采用成熟、安全、可靠的技术,建立备份、应急预案和灾难恢复系统,保障网络和信息系统使用安全。

三、总体规划及目标

建设符合舟山海岛实际的卫生信息化网络体系。加速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电子政务、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医学科研和信息报告等卫生领域的广泛应用。通过努力,建设“一个中心”(全市卫生信息中心)、挖掘“二种资源”(卫生资源、社会资源)、抓好“三大应用”(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医疗服务信息系统、电子政务信息系统)、构建“四条网络”(公共卫生网络、电子政务网络、基层卫生网络、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及卫生管理水平。建立起适应卫生改革和发展要求的功能比较完备、标准统一规范、信息高度共享、系统安全可靠、与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相适应的卫生信息化应用体系;建立和完善服务于政府、社会和公众的高效便捷卫生信息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数字化、科学化的卫生信息化管理体系。

(一)至2011年,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要达到以下主要目标:

1.组织机构与队伍建设目标

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完善一支信息化建设的专业队伍。规范管理,加大卫生行政部门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指导和管理力度。积极努力,引进和培养人才,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建立舟山市卫生信息中心。

2.卫生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目标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落实政务公开措施,逐步建立起以内网为依托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平台和以外网为主体的互动交流信息发布平台,实现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进一步促进信息发布、网上办公和咨询服务的发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卫生行业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

3.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目标

重点做好疾病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系统的建设。通过努力,健全舟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平台,理顺数据流程,构建联动机制。

4.数字化医院建设目标

    三级医院在全面应用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的基础上,要创造条件重点加强对临床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如电子病历、数字化医学影像存储和传输系统(PACS)、临床检验信息系统(LIS)、医生和护士工作站等信息技术的应用。有重点地建立12家市级信息化示范医院,然后进一步推广,以适应医院信息化发展的趋势。二级医院要实现医院信息网络化管理,并逐步建立临床信息系统。其它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也要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加强医疗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急救信息网络系统和临床采供血信息系统等相关信息化的建设。依据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进一步提升信息资源共享、信息交换的力度。同时还要加快医疗服务资源等数据库的建设。

5.基层卫生信息网络建设目标

进一步拓展网络覆盖面,依托国家公用数据网,完善社区卫生、渔农村卫生信息网络系统。重点是建立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框架,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将网络延伸到乡(镇)、(社区)村,实现预防和保健机构与卫生行政、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6.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目标。

建立与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相适应,高效、完备、共享、规范的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实现渔农村合作医疗费用准确结算、资金强化管理、信息及时沟通、事务透明公开和政府严格监管的目的。实现渔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科学化,提高新农合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7.卫生科研教育信息化建设目标。

加强医学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完善卫生专业文献检索数据库的网络化应用。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进行远程医学教育,继续开展由卫生部牵头的“双卫网”建站工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有计划地开展生命信息学研究,推进分子医学,包括基因诊断、基因治疗和基因工程的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工作,促进医疗卫生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8.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目标

按照“积极预防、综合防范”的方针,坚持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同步的原则,从组织机构、政策法规、资金人才和保障能力等方面,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应急体系和灾难备份系统的建设,重点保障医疗卫生信息网络畅通和信息系统使用安全。在卫生信息化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技术层面,采用多种信息安全技术,强化信息安全和保密措施。在信息系统建设的开始,就对系统安全进行总体设计,建立系统使用安全措施,系统验收时对系统使用的安全进行认证。要制定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检测,提高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使用能力。

(二)至2011年,我市卫生信息化各项指标要达到以下水平:

1.全市卫生系统计算机人均拥有率0.4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局域网建有率达100%,建制乡镇卫生院的建有率70%以上。

2.市、县(区)卫生局电子政务应用率(含门户网站建设)达到100%;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率达到100%,建制乡镇卫生院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率达到60%以上。

3.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化率75%以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建制乡镇卫生院网上疫情直报率继续保持100%;市、县级卫生监督所信息化率75%以上;全市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全部实现信息化管理。

4.城乡社区、乡镇卫生院“六位一体”卫生服务软件应用率85%以上;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85%以上;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率50%以上。

2011年,全市卫生信息化率(初级)综合指数达到85%以上。

四、主要建设任务

(一)加强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以应用为目的,依托国家公共信息网,利用虚拟专网(VPN)技术,建立覆盖行政、卫生、医疗单位的全行业信息交换平台,实现数据传输和信息共享。推进电子政务、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的基础网络建设。

(二)加强地(市)级国家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建设

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有关国家公共卫生信息体系三级网络建设要求,我市国家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地(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和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疫情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安排,承担做好应用系统部署、数据中心建设、网络平台的构建工作。

(三)加强办公自动化和电子政务建设

建立“一站式”电子政务平台。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建立行政机关之间、行政部门与社会之间,行政部门与其它卫生机构之间信息沟通渠道,加快推进办公自动化。建立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以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的的卫生电子政务。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布卫生政务信息,开展各种交互式办公活动。加强行政审批、行政监管和对公众服务的网络化应用。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建设,集成、优化网站资源、统一对外信息发布,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和监督信息公布、查询等。逐步开展移动办公等信息技术。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系统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是当前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要坚持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涵盖公民的基础健康档案、预防免疫记录、就诊记录、健康检查记录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信息。要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建立全市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完善系统数据结构,开发中间件,以实现与医疗信息系统的对接,真正实现“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

(五)加强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推动县(区)合作医疗网络建设与应用,对合作医疗工作中发生的有关信息进行采集、存储、处理、提取、传输、汇总加工,为合作医疗工作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种服务。全面实现各渔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计算机网络联接,实现网上在线审核结算、实时监控和信息汇总。建立市级合作医疗数据的汇总、分析系统,逐步实现全市合作医疗规范化数据的集中存储和分析,动态掌握各县()合作医疗进展情况。做好合作医疗信息汇总数据库的建设。

(六)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建立多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的信息化人力资源培养制度,不断加强对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完善舟山市卫生系统信息化工作组织,定期举办学术性交流,找准定位,保证卫生信息系统建设稳定发展。

(七)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与开发

目前,卫生行业存在信息孤岛现象,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要充分挖掘和整合现有的数据资源,进行深入的二次开发。建立卫生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框架模型,有选择地进行信息的整合,重点建设一批卫生信息资源数据库,包括人力资源数据库、统计信息数据库、医学继教数据库、疾病监测防疫数据库、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医疗服务数据库、公文档案数据库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卫生信息化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县(区)卫生局和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切实加强对信息化组织领导的要求,贯彻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全力抓好信息化工作。市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逐步推行信息主管制度,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立专门信息工作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承担信息化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职能。各县区和市卫直单位要把卫生信息化建设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工作部署,列为检查项目,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确保落实规划建设内容。

(二)落实相关制度、强化政策引导

要建立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信息化工作考核、考评标准。实行信息化激励机制,对卫生信息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要采用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培育出一批精通信息技术和卫生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保证卫生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

    要建立卫生信息化例会制度,研究讨论卫生信息化发展的思路、模式、体制、机制和法制及安全等问题,提高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与决策水平。

(三)加大经费投入、科学合理应用

卫生信息化,资金是保障。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各医疗机构要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要明确一定比例的经费投入卫生信息化建设。卫生信息化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省、市有关信息化建设规定执行,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

    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直单位应根据本规划精神,制定本县(区)、本单位的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围绕应用、服务、管理的卫生信息化建设理念,加速推进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按计划、有效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