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卫生局与市卫直单位、机关各处室签订医改责任状

作者:徐红燕 日期:2010年08月26日 浏览次数:

        8月25日上午,市卫生局召开市卫直单位和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会议。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严济岳在会上分别与市卫直单位和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医改责任状。医改责任状完成期限为2011331,是根据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单位、各处室实际,对相关职责进行分配落实。此前,市卫生局已与各县(区)卫生局签订了医改责任状。
       严局长在会上就市卫直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落实医改责任状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落实。在完成医改责任状相关任务中,要与2010年整个深化医改的目标任务、年初确定的整个系统的工作目标、局机关各处室每个月确定的工作任务相结合。二是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落实。要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三是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抓落实。要创新思维,打破常规,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四是率先垂范,创先争优抓落实。局机关和市卫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积极主动,带头抓落实。五是加强督查,有序有效抓落实。要把握进度,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全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