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开展游泳场所卫生专项检查
作者:洪伊娜 日期:2010年07月21日 浏览次数:
为加大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力度,确保游泳者健康安全,卫生部门于近日开展了游泳场所卫生专项检查。7月15日下午,市卫生局副局长陆意带队,在游泳池营业高峰期——培训班和下午场,对我市的浙江海洋学院游泳馆、檀枫小区游泳池和舟山中学游泳池等各类游泳场所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还特邀2名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参加。
检查中发现,今年各游泳场所受气温影响,还未进入游泳高峰,大部分以培训班为主。检查人员现场查看了水质循环系统和自动加氯仪等,发现设备运行状况及总体情况良好。2名行风监督员还在现场提出了关于游泳者健康证持证情况,各游泳场所经营单位也一一作了答复,并表示将严格把关,确保游泳者的身心健康。
自去年我市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以来,对全市应量化游泳场所全部进行了量化分级,评定并发放了相应的等级标识。其中浙江海洋学院游泳馆被评为A级单位,16家被评为B级单位,7家被评为C级单位,各经营单位在卫生管理制度、亮证、信息公示等方面做得比较完善,并建立了相应的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