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共舟山市委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 日期:2009年12月30日 浏览次数:

(二)深化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完善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渔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的渔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和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基层医疗单位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承担社区(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政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社区(村)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覆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结构调整,努力改善基层卫生基础条件,重点突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一定的服务半径和人口聚集情况,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满足需求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围绕维护社区居民健康,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完善社区责任医生制,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创新建立社区卫生指导新机制,充分发挥市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的指导作用。

加强市级医疗机构建设。通过市级医疗机构的资源整合,优化布局和结构,做强舟山医院。扶持专科医院建设,发展特色医疗服务。建立市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强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调互动,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

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大中医药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培育中医专病专科,增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举办好现有的中医医院和舟山市名中医馆,深入实施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和中医药进渔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加强基层中医工作,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和“治未病”方面的独特作用。

(三)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健全政府、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以大病保障为重点,兼顾普通门诊保障,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高保障水平,形成政策相互衔接、关系转移顺畅、费用结算便捷的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鼓励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支持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发展社会慈善医疗救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

(四)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本药物的配送制度和配备规范,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做好我市廉价药政策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衔接工作。

加强药品供应保障。规范流通秩序,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建立便民惠农的渔农村药品供应网,完善药品储备制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四、改革创新医药卫生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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